星期一

單純皰疹感染(Herpes simplex infection)

認識皮膚單純皰疹感染(Herpes simplex infection)



前言


單純皰疹是一種叫做單純皰疹病毒( herpes simplex virus, HSV )的微生物所引起之感染。單純皰疹病毒可在人體任何部位的皮膚而引發水泡樣的病灶,好發於嘴部、鼻子、臀部、生殖器附近。


單純皰疹感染的皮膚病灶可能會有疼痛感,外觀上令人難堪。反覆發作的病程更使人困擾。在某些新生兒、慢性病患、癌症或免疫力低下病人身上,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可能變得很嚴重但很少有致命的危險。


甚麼是皰疹病毒?


皰疹病毒是五十幾種病毒的總稱。單純皰疹病毒和引起水痘帶狀皰疹的水痘帶狀皰疹病毒( varicella zoster virus )引起傳染性單核球增生症的EB病毒( Epstein-Barr virus )是近親。


單純皰疹感染可分為原發性感染及復發性感染


雖然大部分的人均會受單純皰疹病毒感染,但原發性感染僅十分之一病患會有水泡或潰瘍及疼痛感的臨床症狀。通常潛伏期二至二十天,發病七到十天。皮膚單純皰疹發病時臨床症狀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刺痛期:


接觸病毒之後水泡發生之前病灶皮膚會變得很敏感或有些癢。


二、水泡期:


水泡的數目變異很大,從一個到一大群水泡不等同時併有灼熱疼痛感。水泡可能自己破裂或由外力戳破。


三、潰瘍期:


水泡破裂後形成破皮糜爛或潰瘍。


四、結痂期:


潰瘍開始乾燥並癒合形成痂皮,此時若摳痂皮可能會出血。隨後痂皮會自然掉落留下淡紅色痕跡再逐漸退去,很少會形成疤痕。此時單純皰疹病毒並未離開人體,祇是移往神經節進入休息狀態。


很多病患罹患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後不再復發,其他的人則苦於反覆發生復發性感染。發的病灶可和原發性感染同一位置或在附近。有些病患幾週就發一次,有些病患偶爾才發一次。一般而言發性感染的病灶比原發性感染來得輕微。有些病患因發燒,長時間日曬或月經來而產生發性感染,其他的病患則找不到明顯誘發原因。


單純皰疹有兩型分別稱為第一型及第二型


第一型單純皰疹


大部分的人在嬰兒期或幼兒期感染第一型單純皰疹。家人或朋友經由親吻、食用器具、毛巾,會把單純皰疹病毒傳給兒童。這些人接觸單純皰疹病毒後很快就在唇、嘴、鼻子、下巴、頰部產生病灶,症狀為水泡或潰瘍但僅會有輕微的疼痛感。第一型單純皰疹感染不常發生在生殖器附近但可能感染皮膚的傷口,如在手指稱為皰疹性膿指症。


第二型單純皰疹


又稱為生殖器皰疹,大部分人是和已受感染者發生性接觸而得到第二型單純皰疹感染。病灶部位在臀部、陰莖、陰道、子宮頸等生殖器附近,偶爾可見發生於其他部位但經常在腹部以下。潛伏期亦為二至二十天,臨床症狀和過程和第一型單純皰疹感染類似。比較特別是:第二型單純皰疹感染可能會導致尿尿時灼熱疼痛感,有些甚至排尿困難。有些病患有發燒、肌肉酸痛。


原發性第二型單純皰疹感染可能症狀很輕微,不為病患察覺到已受感染。日後復發性第二型單純皰疹感染會被誤以為初次感染,導致追溯感染源有困難。復發性第二型單純皰疹感染的誘發原因和第一型相似,病人的臨床症狀水泡發作前數天,在病灶部位常有疼痛感及微壓痛稱為前驅症狀。


如何診斷單純皰疹病毒感染?


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的病灶外觀相當典型,有經驗的皮膚科醫師不需其他的檢查方法即可確立診斷。不典型的病灶,通常是生殖器皰疹,醫師會取病灶標本送實驗室化驗。婦女若在子宮頸產生單純皰疹,由於無任何症狀又無法自行觀察,通常不知道它的存在。


如何治療單純皰疹病毒感染?


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目前無疫苗可預防。嚴重或經常復發單純皰疹感染可考慮口服抗病毒劑。較輕微皮膚感染外用藥劑可改善症狀縮短病程。


如何預防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傳染他人?


對一個目前無疫苗可預防、有傳染性的病毒感染,預防無疑是最重要的。身上任何部位有活動的皰疹病毒感染時應避免接觸他人。若嘴部附近有病灶時,應避免親吻、共享杯子等食用器具、毛巾、脣膏。有症狀、活動的生殖器皰疹感染發作期間避免各式性行為,使用保險套可能會預防生殖器皰疹傳給性伴侶。


其他嚴重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狀況


眼部病毒感染-單純皰疹病毒可能感染眼睛,導致皰疹性角膜炎。病人會覺得疼痛、對光敏感及眼分泌物多。任何皰疹急性感染期間,懷疑有眼睛感染時應立即到眼科醫師處診治。


嬰兒期皰疹病毒感染-生產時若產婦有活動性的生殖器皰疹可能經產道將病毒感染新生兒。若產婦是原發性生殖器皰疹感染,新生兒更危險。有此情況務必讓醫師知道,尋求保護措施。任何人有活動的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勿照顧新生兒。若產婦的性伴侶有活動性的生殖器皰疹,接近預產期勿有性行為,或使用保險套。


癌症病患、器官移植病患及其他導致免疫力下降的嚴重疾病患者若感染單純皰疹病毒會變得很嚴重,可能有生命威脅的危險,需特別注意積極尋求治療。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提供 http://www.derma.org.tw/


原作者:何宜承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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